多年以来,古筝专业课教学一直采用“一对一”的传统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之所以沿用至今,是因为它符合器乐教学的基本规律,有利于因材施教,但其弊端是容易使学生陷入筝仅适于独奏的误区。然而,合奏中群体意识及团队精神的培养是“一对一”传统教学形式不能给予的。目前,我国培养民族器乐人才的专业艺术院校大都开设了民族器乐合奏课,但由于一些乐器声部不需要过多的人数,还有一些乐器声部较少被采用(如:古筝),因此有的器乐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得不到这方面的训练。笔者认为,作为培养民族器乐演奏人才的专业艺术院校,有必要在民族器乐合奏课教学基础上开设以不同乐器组合形式或同一乐器组合形式的合奏课,以配合器乐主课教学,实现其培养目标。因此,在专业艺术院校开设古筝合奏课势在必行,而且根据当前社会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也十分有必要开设此类课程。一、课程安排及考核形式的设想1.课程安排:l)古筝合奏课教学,针对所有在校古筝表演专业学生开设:一至四年级本科学生为必修课;研究生为选修课。2)每周4学时:每学期总共432学时;每周四学时课程内容安排为,合奏基本素质及技法训练1学时;针对性乐曲训练3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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