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吹管类B组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吹管类乐器艺术的发展,促进吹管类乐器教育、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演奏者,对其进行表彰和奖掖。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45周岁(1968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之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吹管类乐器演奏者。
二、参赛名额
比赛分网络选拔赛、复赛、决赛三轮次进行。通过网络选拔赛,吹管类B组选出50名选手参加现场复赛、决赛。参加复赛选手50名,产生22名选手参加决赛。
三、报名方式
2.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6月20日。
四、报送资料
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芦笙大赛组委会前六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组合名称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五、参赛曲目
初赛曲目与复赛曲目相同,不带伴奏。决赛可使用1—2件乐器伴奏(不包括同类乐器),比赛不能选择外国作品,必须背谱演奏。
复赛: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总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8分钟,超时将被打断,不影响比赛成绩。
决赛:自选曲目两首,不能与复赛重复。演奏时间总长不少于12分钟,不超过15分钟,超时将被打断,不影响比赛成绩。
六、奖励办法
1. 吹管类B组比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入围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2.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金、银、铜奖可空缺),奖金分别为10000元、6000元和3000元。
3.获金奖、银奖、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报送及比赛日期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
2.复赛、决赛拟于2013年9月下旬在贵州凯里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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