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第七届新加坡国际华人民族器乐艺术节暨大赛
二、国际华人艺术节简介:
国际华人艺术节简称:‘ICAF’。国际华人艺术节组委会以“搭建全球华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促进全球华人文化艺术和谐发展”为己任,力求为各国华人艺术家及艺术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并通过多样的方式,展现包罗万象的世界文化艺术与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艺术。
国际华人艺术节的主体活动包括专场音乐会、文化艺术研讨会、专家课以及国际华人民族器乐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国际及国内著名艺术家及艺术爱好者参与其中,并在艺术节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等活动,使参会人员在和谐、愉悦的气氛下共同进步,展现华人风采、展示华人魅力。
2015年“国际华人艺术节”举办地将设立在新加坡,艺术节将举办国际华人民族器乐大赛。比赛的评委均来自国际、国内及港澳台地区的艺术家。大赛设置了国际华人艺术节特别金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最佳表演奖、优秀表演奖、参赛奖等奖项。比赛之馀将举行研讨会、专场音乐会、专家课及丰富多彩的艺术交流、观摩活动。使参赛人员在平等竞争中学习,在轻鬆交流中进步。
相信在国际华人艺术节组委会的努力下,定会达到促进国际华人艺术交流、增进国际华人友谊、推动全球华人文化发展的目的。为推动全球华人文化艺术和谐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
三、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6日
四、活动地点:
新加坡
五、主办单位:
国际音乐舞蹈交流促进会 / 新加坡国际华人艺术节组委会
六、活动内容:
国际华人民族器乐大赛、专场音乐会、专家课。
七、参赛组别:
(个人及组合)成人组(包括职业、研究生、非职业/参赛曲目时间6-9分钟) 、 高等院校组(包括艺术院校、师范院校、普通院校/参赛曲目时间6-9分钟) 、高中组 (包括艺术高中组和普通高中组/参赛曲目时间5-8分钟) 、初中组 (包括艺术初中组和普通初中组/参赛曲目时间4-7分钟)、小学组 (包括小学高、中、低年级组/参赛曲目时间2分30秒以上)、 幼儿组(学龄前)/参赛曲目时间不低于1分30秒。
注:最终以选手就读院校实际情况划分组别
六、活动日程:
8月1日——各地专家、评审、参会人员陆续抵达新加坡下榻酒店
8月2日——分组别及赛场进行国际华人民乐大赛
8月3日——分组别及赛场进行国际华人民乐大赛、专家课、颁奖
8月4日——所有参会人员进行观光、游览等活动
8月5日——自由行(可选择乌节路、环球影城等地)
8月6日——参会人员陆续离开新加坡返程
注:具体行程及相关调整以组委会最终通知为准
七、参赛形式:
1、个人单项 2、重奏 3、大中小型民族乐团
八、参赛要求:
1、演奏一首与参赛本人或重奏组合专业程度相符的乐曲;
2、比赛时要求背谱;
3、参赛选手需自行准备伴奏;
4、比赛期间要著正装或演出服;
5、参赛乐器:琵琶、笛子、扬琴、古筝、柳琴、中阮、笙、唢呐、三弦、打击乐等。
大中小型民族乐团要求:
1、演奏两首与本乐团专业程度相符的乐曲;
2、总时间控制在十分钟内;
3、著正装或演出服。
乐团类型:
大型民乐团/室内乐团/弹拨乐团弓弦乐团/吹打乐团
注:如有电子音乐伴奏(mp3),需在报名表上提前注明,并与比赛前45天以电子版形式交予组委会
九、奖项设置:
本大赛分设“新加坡国际华人民族器乐艺术节暨大赛”:特别金奖(可空缺)、金奖(可空缺)、银奖、铜奖、优秀奖、最佳表演奖、最具潜力奖等。
十、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所需材料:
1、详细填写艺术节报名表、认真阅读报名须知;
2、护照复印件两份(自活动返程之日起有效期八个月以上);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如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请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两份);
4、四张(两寸、白底、彩色、免冠、免眼镜)近期证件照片;
注:1、报名相关文档,如艺术节报名表等均可在“国际华人艺术节”官方网站中下载。
2、如比赛曲目需伴奏请以MP3格式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二)中国地区指定推广、谘询单位
博雅华颂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媒体村天畅园七号楼1201室
谘询:谭老师
谘询热线:+86 10 84827462
+86 10 57799705转803/808
邮箱:icafsg@aliyun.com
官方网址:www.icafsg.com
(三)中国地区指定报名单位
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际会奖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西裡中国五矿大厦712
谘询:翟小姐
报名热线:+86 10 58603951
十一、相关费用:
艺术节活动费/专家课讲座费、评审费/相关出境手续办理费/境外出行保险费/ 往返机票费用(仅限组委会指定国内出发地至新加坡直飞或转机费用)/餐饮费(包括早餐、中餐、晚餐)/住宿费/交通费(活动期间全程高级大巴)/游览费用(包括景点、参观、领队、导游(含小费))
注:1、本次活动所缴纳的费用为组委会指定行程中的所有费用,不含从地方到组委会指定国内出发地之间的行程、饮食及酒店费用,不含自由行当天的餐费和交通费; 2、本次活动所缴纳的费用不含组委会未安排的行程及专案,如有其它行程要求,需至少提前60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所有相关费用自理或由组委会代收;
3、以上相关费用不含兼报费(人民币500元/人/曲目)、教师指导奖申请费(人民币200元/人/曲目)
4、组委会不提供伴奏人员,如有需要请自备,费用自理;5、组委会指定国内出发地(预计):北京、上海、广州、厦门等;6、除此之外,参会人活动期间产生的其它个人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