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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贵州省专业艺术第二届器乐暨贵州原生态器乐演奏比赛的通知
2011-12-03 10:22:19 来源: 作者: 【 】 浏览:3550次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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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文化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繁荣我省文化艺术事业,激发我省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和创新精神,交流、展示我省专业器乐演奏水平,保护和传承我省优秀音乐文化遗产,贵州省文化厅将于2011年10月下旬在贵阳举办“贵州省专业艺术第二届器乐暨贵州原生态器乐演奏比赛”,为确保本次比赛顺利举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比赛主题
发现人才、展示人才、保护遗产、推出精品、宣传贵州、奏响贵州。
二、比赛原则
(一)本次比赛分为专业艺术器乐、原生态器乐两大门类。
(二)坚持艺术性与导向性相结合。推动贵州中西乐器和民族传统乐器演奏艺术水平、发掘器乐演奏人才、传承文化遗产,推动贵州音乐事业发展、推出具有贵州特色的器乐节目。
(三)坚持地域性与开放性相结合。在突出贵州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贵州元素的同时,吸引国内优秀贵州籍演奏者参与比赛,提升贵州文化形象。
(四)坚持专业性与普及性相结合、群众文化和民族文化相结合。在注重发现、锻炼、培养优秀器乐演奏人才的同时,充
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热情,促进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三、比赛标识
 
 
延用“贵州首届专业艺术比赛”标识,以保证该系列主题文化活动的品牌延续性和影响力。
四、比赛机构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 办:贵州省文化厅
协 办:贵阳市文化局   遵义市文化局   安顺市文化局 
六盘水市文化局黔东南州文化局 黔南州文化局
黔西南州文化局铜仁地区文化局 毕节地区文化局
贵州省黔剧团   贵州省群众艺术馆
贵州民族歌舞剧院  贵州省花灯剧团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承 办: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所
(二)组委会
  主     任:  徐 圻 贵州省文化厅厅长
  副 主 任:  黎盛翔 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
邓 健 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
谢彬如 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
孔 锦 贵州省文化厅纪检组长
张宝林 贵州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卢培仁 贵州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成 员:王春雷 张鹏健 邹正明 高荣光 李明泽
李 芸 高祥国 龙丽红 霍盛红 袁 伟 
梁红杰 王 宁 王宝麟 樊逸晴 张诗莲
罗新民 朱 宏 姚 萍 殷文霞 邵志庆  
周必素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另设比赛评审组、赛事组、宣传协调组、监审组。各室组人员由相关单位、部门抽调组成。
办公室主 任:罗新民 
办公室副主任:张诗莲 朱 宏 姚 萍  殷文霞 
邵志庆 
成 员: 朱维宁 张振中 龙国洪 谢朝金
    评审组组 长:谢彬如(兼) (评委另定)
          成 员: 李万红 吴太祥 余妍洁 苏振南
    赛事组组 长:邓 健(兼)    
          成 员:寿天书 傅 莎 杨 娟 吴安宇
杨仪均 韦 嘉 罗良燕 吴莉荣
    监审组组 长:孔 锦(兼)   
          成 员:王宝麟 梁红杰 彭白芬
    宣传组组 长:张宝林(兼)
成 员:薛力沙 黄 珊 吴 刚
协调组组 长:卢培仁(兼)
          成 员:袁 伟  陈庆先 
五、赛制规定
(一)专业类别
      比赛共分两类:专业器乐、贵州原生态器乐;
 (二)类别范围
1.专业器乐:主要为贵州省内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奏员、艺术院校、文化(群艺)馆、部队文工团器乐专业演奏员演奏的中外器乐。
2.原生态器乐:主要为贵州省内各地区、各民族处于民间状态,具有一定乐器化程度、制作工艺的传统乐器,并由本地区本民族群众所演奏的各种吹奏、弹拨、打击等器乐。
  (三)演奏内容
  1.传统乐曲、民族乐曲、创编乐曲以及原生态自创乐曲。
    2.西洋乐器:在参考曲目内自选,也可根据个人演奏水平自定,原则上为一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或片段)及一首中国作品。
    3.中国乐器:在参考曲目内自选,也可根据个人演奏水平自定,原则上为大型作品或有一定难度的名曲、曲牌。
    4.民间乐器:参考曲目内自选,可根据个人演奏水平自定,或参加演出节目中的片段乐曲;原生态乐曲须具有代表性。
5.打击乐器:戏曲类可套打曲牌,其他打击乐器要求不同节奏、力度的变化。
6、原生态乐器:指具有本民族特征,并具有一定乐器化程度和制作工艺的传统乐器。
以上具体范围内容另定。
  (四)演奏形式
  1.独奏或五人以内的重奏。
  2.伴奏:主要以钢琴为主或八人以内的小乐队。(不能使用录音或光盘伴奏)
六、比赛要求
  1.专业组:贵州省内各级从事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各级文化艺术单位、文化(群艺)馆、艺术院校及其他单位的专业器乐人才。
2.原生态组:贵州省内民族民间群众熟练掌握原生态器乐演奏的人才,荣获省级以上传承人的演奏员可直接进入复赛。
3.年龄要求:专业组参赛演奏员年龄为18~50岁,在贵州工作、学习、服役,或户籍在贵州但在省外工作、学习的专业演奏员为参赛主体。原生态组参赛演奏员为各地区、各民族成年人,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七、报名方式:
     1. 初赛赛事由各市州地文化局组织,初赛人员在本地区参加报名和比赛。各市州地按照复赛的比例配额推荐进入复赛人员(各地进入复赛人员指标另下)
2.省直文化系统、高校、部队等单位参加初赛的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按照复赛的比例配额推荐进入复赛人员。(各单位进入复赛人员指标另下)
八、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
1.本次比赛的初赛由各市州地文化局,省直各单位安排组织(初赛时间为2011年8月上旬以前),进入复赛的选手名额由当地文化局、省直各单位统一按照配额等有关规定于2011年8月中旬上报。
2.本次比赛的复赛、决赛统一在贵阳举行(时间为2011年10月下旬)。复赛、决赛各组参赛人员按抽签方式和比赛有关规定进行比赛。
3.比赛组委会建立专家组,负责参赛要求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并组织评审。
   4.根据乐器分类划定分组,参赛人员少的乐器根据相近原则归类分组。
 5.比赛组委会有关工作人员将对各市州地、各单位初赛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掌握,为复赛配额提供参考依据。
九、奖项设置
    1.各类乐器按独奏和重奏分类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2.获奖的演奏者均由贵州省文化厅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证书将作为岗位工作考核聘用及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4.省文化厅将组织获奖者专场音乐会并组织颁奖。
   5.对组织参赛成绩显著的各有关单位颁发组织奖。
比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所,具体负责比赛赛事组织工作及比赛。
比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次比赛的要求及评分标准、评审办法。
比赛赛况将由宣传协调组向省内各级媒体对比赛情况和优秀人才、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报道。
本次比赛评审办法、赛事办法,余漏事项及各项细则另行补充制定。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器乐比赛 方案 通知                     
贵州省文化厅办公室印发                2011年4月18日 
Tags:关于举办贵州省专业艺术第二届器乐暨贵州原生态器乐演奏比赛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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